【新要聞】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內容摘要
【資料圖】
永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管理制度》,規范相關人員離職程序,確保公司治理穩定。制度適用于董事(含獨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因任期屆滿、辭任、被解除職務等原因離職的情形,遵循合法合規、公開透明、平穩過渡、保護股東權益原則。董事辭職需提交書面報告,公司應在2個交易日內披露相關信息。若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原董事需繼續履職至補選完成。公司可在董事出現法定不得任職情形時依法解除其職務,股東會可提前解任董事,但需提供理由并允許申辯。離職人員須在2個交易日內申報個人信息,5日內完成工作交接,繼續履行任職期間的公開承諾,保守公司商業秘密。離職后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股份,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任期內及期滿后6個月內每年減持不得超過持股總數的25%。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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