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員:預計個人房貸增速今年會放慢 占比降到30%
(原標題:央行官員:預計個人房貸增速今年會放慢 占比降到30%)
2017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國證券報記者專訪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主任周學東。周學東就市場關心的比特幣監管、比特幣交易平臺風險、個人住房貸款增長、外匯政策、個人信息保護、京津冀發展等熱點問題一一作出權威回應。
1
談比特幣監管
部分比特幣交易平臺存重大隱患
比特幣交易近年來很受關注,關于其的正面、負面聲音都很多。美國證監會(SEC)拒絕了成立比特幣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的申請,此舉說明即使在資本市場最為發達的美國,監管機構對比特幣交易存在的漏洞也持審慎態度。
今年1月以來,在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部分比特幣交易平臺存在重大風險隱患:
一、部分機構涉嫌違規從事金融業務,包括杠桿交易、融資融幣、連續競價、集中撮合等;
二、部分機構尚未建立符合規定的反洗錢的內控制度和措施,可能會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洗錢的渠道。此外,有些平臺還存在宣傳不合規、技術安全風險和平臺關聯業務風險。
解析
SEC在上周五發布的正式聲明中表示,“對比特幣交易中潛在的欺詐和操縱行為仍有擔心”。監管機構顯然認為比特幣市場目前還沒有必要的結構性管控和保護措施,不適合以面向大眾的ETF的形式出現。從SEC的表述來看,這種新興資產還不適合目前美國的大眾投資。
監管不會“一刀切”
比特幣監管不會“一刀切”。短期來看,我國應當借鑒國際上主要國家目前的做法,從區塊鏈技術創新和應用的角度,對比特幣交易及平臺運營設置一段觀察期,進行動態的監管評估;同時,明確比特幣等虛擬商品交易平臺的監管“紅線”,建立負面業務清單,要求交易平臺不得觸碰“紅線”,并做好風險防范和投資者保護;對違規情節嚴重的機構,可采取行政處罰或關停取締的措施。
長期而言,比特幣虛擬商品交易平臺需實施綜合監管。探索建立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按照虛擬商品交易平臺管理辦法,實行備案管理;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及工商、稅務等部門則按照現行規定和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實行功能監管,包括金融信貸業務、反洗錢、外匯管理、業務范圍、廣告宣傳、稅收等方面。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則應盡快對其建立主體監管機制。
解析
監管不會“一刀切”是目前我國監管部門對于互聯網金融等新生事物的態度,設置一段觀察期給予其發展空間,同時動態監管評估、不斷完善監管機制。
2
談個人房貸
今年個人房貸增速將趨緩
正如周小川行長答記者問時所說,“住房貸款還會以較快速度發展,但確實要適當平衡,隨著住房產業政策調整,會適當平衡和放慢。”周學東認為,今年的個人房貸在新增貸款中的占比會降下來,增速也會放慢。這里的“放慢”是相對于去年過高的增速而言的。但是,無論是相較于前幾年的速度來說,還是相較于信貸總的增速,特別是制造業貸款增速來說,個人房貸的增速即使相比去年降下來,也還是比較高的。
就個人房貸在新增貸款的的占比來看,預計今年會下降到30%以內,這相對于去年的45%左右的占比來說將會明顯下降。
解析
去年個人房貸增速較快引發市場關注。根據央行公布的數據,2016年全年全國人民幣貸款增加12.65萬億 元,其中,以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為主的住戶部門中 長期貸款增加5.68萬億元,占比達到45%。今年1月住戶部門中長期貸款增量仍達到6293億元,不過最新公布的2月數據顯示,新增住戶部門中長期貸款3804億元,環比1月的6293億元降幅明顯。
3
談外匯政策
加強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審查
目前從基層執行的情況來看,外匯政策的基本取向并沒有發生變化,只是在不同時期,根據資金的跨境流動會有一些動態的調整。比如,在“811匯改”之前,我國的外匯儲備增長很快,當時有關部門出臺了一些鼓勵資金流出和對外投資的便利措施,簡化了審核流程。
而目前人民幣匯率預期發生變化,導致對外投資增長很快、資金外流預期也很強,這些因素相互推波助瀾,不利于外匯市場的穩定,這個時候就需要適當調整一些優惠措施。從企業來說,此前為了鼓勵“走出去”,有一些投資貿易便利化的措施,審查環節也大大簡化。企業是方便了,但也可能給某些資金以可乘之機。現在,對于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審查需要進一步強化。
解析
央行行長周小川近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中國對外投資總體來說還是一個比較新興的事物。隨著發展規模越來越大,但也發現了各種問題。因此,進行一定程度的政策指導,是有必要的,也是有成效的。周小川批評了以“體育、娛樂、俱樂部”為目標的中國對外投資。“有一些(投資是)動機不良的,”他說。“對這種現象進行一定管理也是正常的。”
嚴查涉及“螞蟻搬家”等違規行為
從2017年前兩個月的數據來看,個人購匯的規模在逐步下降。老百姓變得更加理性、冷靜,這是由于他們要考慮購匯以后的具體收益,另外如果涉及“螞蟻搬家”等違規行為,也會影響個人信用。
周學東判斷,今年的個人購匯增速不會像去年增長那么快,因為真實性審核加強了。事實上,老百姓合理的購匯需求一直是可以保障的。老百姓用不著擔心。
解析
2017年新版的《個人購匯申請表》進一步細化了申報要求,其中“個人辦理購匯不得用于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的表述也引發市場關注。業內人士表示,此次改進個人購匯事項申報統計并不涉及現行個人外匯管理政策的調整,但此舉有助于監管部門進一步封堵現有個人購匯環節中存在的漏洞,加強對個人逃匯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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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個人信息保護
盡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當前我國在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理念、原則、立法和實踐,較世界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明顯落后。從長遠來看,個人信息保護不足對公民個人權益、互聯網及信息行業發展和我國參與國際競爭都會產生不利影響。完善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的政策和立法十分迫切,這一問題應該得到重視。
建議盡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規定個人信息的涵義,確立個人信息權,明確國家機關信息處理主體和非國家機關信息處理主體收集、利用和處理個人信息的基本原則和規范,為個人信息保護提供救濟途徑、保護程序,建立個人信息保護專門機構并明確其職責、權限,為我國個人信息的利用和保護構建系統化、整體化的解決方案。
解析
目前全球已有近90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全面建立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已經成為國際趨勢和國際慣例,也是開展國際貿易的必備制度條件。對個人信息進行保護,不僅是在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全面保護個人人格利益的需要,而且直接關系到國家的信息主權、文化主權以及經濟發展。
5
談京津冀發展
強化貨幣信貸政策的引導作用
支持三地地方法人銀行對21個對口幫扶區縣增加信貸投放,在再貸款、存款準備金定向調控等政策方面予以差別考慮;支持京津兩地地方法人銀行申請扶貧再貸款,專項用于對口幫扶區縣;鼓勵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借助央行抵押補充貸款(PSL)資金,支持對口幫扶區縣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
解析
作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要工作內容,北京市和河北省于2016年12月簽署了《全面深化京冀對口幫扶合作框架協議》。在推動京津冀金融協同發展的過程中,有必要通過疏通信貸資源的流通渠道,提升京津冀三地金融資源的共享程度,從而有效加強京津金融資源對河北扶貧工作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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